文章分類Article

分居可以離婚嗎?分居多久會影響到裁判離婚的結果嗎?

分居可以離婚嗎?分居多久會影響到裁判離婚的結果嗎?

執業的這幾年,很常遇到當事人來求助,「我跟我老公目前分居一年多了,但他不願意離婚,我們夫妻間已經沒有感情,真的走不下去。請問律師,這樣的狀況,我能向法院訴請離婚嗎?還是我需要再分居更長時間,才能提起離婚訴訟呢?」

相信不少人都會有這種迷思,認為好像分居越久越有可能讓法院判准離婚,但其實就法律層面來說,單純「分居」這個行為並不符合裁判離婚的要件。

 

在討論「分居」能不能離婚前,我們需要先釐清「什麼是分居?」

「分居」顧名思義,就是兩個人因為無法繼續在同個屋簷下生活,進而經過溝通,雙方皆同意分開居住。另一種狀況,就是一方逕自離開,另一方默許這種行為的發生,也消極的沒有任何挽回的作為。

那有人可能會問,「分居」和「惡意遺棄」什麼不同?想知道兩點有什麼不同的朋友,可以參考我們寫過的另一篇文章。

這邊我們就先不討論「惡意遺棄」的部分,將重點放在雙方明示或默示合意的「分居」上。

 

一、離婚的要件有哪些?如果「分居」不符合,難道就沒有辦法離婚了嗎?

幫大家複習一下,根據民法第1052條,目前裁判離婚的要件有2項。

第一項:法定的十種情況,包含重婚、外遇、虐待他方、對方企圖要殺你等。

第二項:前項之外,因其他重大事由造成婚姻發生破綻,無法維持。

 

而「分居」這種狀況,通常都會使用民法第1052條「婚姻發生重大破綻,難以維持」來處理,單純「分居」的這個行為並不構成上述任何一項離婚要件,在離婚訴訟中,「分居」只是一個參考因素,法官判定是否准予離婚的標準在於,「你們分居的原因是什麼?」

最常見的像是:

1.對方作息顛倒,嚴重影響家庭成員。

2.對方長期不願分擔家庭開銷。

3.生活習慣差異太大且無法改善。

4.對方在婚姻關係中仍持續與異性密切交往。

5.雙方就子女教養問題觀念差距太大,無法溝通。

6.對方情緒容易失控,會對子女動粗。

7.對方經常以言語及精神暴力相向。

8.婆媳問題嚴重,無法與長輩同住。

9.對方只要爭吵就離家出走。

10.離家出走後失聯至今,Never come back~。

 

上述都是常見造成分居的原因,只要這個造成分居的原因錯不在你,或是對方須負較大的責任,例如:分居後對方態度依然故我、對方沒有想挽回婚姻的意思、對方拒絕溝通等,就能夠以「婚姻發生重大破綻,難以維持」為由,向法院訴請離婚。在實務上,只要能提出具體事證來說服法官「婚姻已經無法維持」、「無法共同生活及相處」,以事證為主,分居狀況為輔,法官有很大概率都會准予離婚。

 

 

二、分居時間的長短會影響裁判離婚的結果嗎?

在我們看過的這麼多案例中,有許多夫妻是分居時間很短就成功訴請離婚,相反的,也有夫妻是分居長時間後卻訴請離婚失敗的。

前面有提到,「分居」這個行為在裁判離婚時並不是主要的判斷因素,「分居時間的長短」也只能算是一個附帶的參考要素,「造成分居、無法共同生活的原因」才是法官裁判是否准予離婚的主要標準。

 

以「分居時間短,卻能順利訴請離婚成功」的狀況來說,多半原因都是因為:

1.「造成分居的原因」已持續非常久一段時間,且無法改善。

2.「造成分居的原因」事由重大,你提出的事證嚴重到連法官都覺得「你們怎麼還沒離婚?」

3.夫妻間長期無法和睦相處,且爭吵不斷已影響到子女,「分居」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。

相反的,「分居時間長,卻無法順利訴請離婚成功」,最根本的原因,多半也是因為法官認為夫妻間還有修補感情的可能。可能一方積極表現出強烈願意改善及修補婚姻的態度,可能是夫妻間雖然分居了,互動卻依然良好,也可能是因為提出離婚訴訟的那方,在這段婚姻中需對造成婚姻裂痕的「重大問題」負擔較大的責任。

 

因此,要分居多久才能訴請離婚這個問題是沒有正確答案的,要視個案分別不同的狀況而定(但當然不能太離譜,分居一個月這種的就很難說服法官你們的婚姻無法維持)。

若想知道自己的狀況符不符合離婚要件,歡迎使用線上免費諮詢,由專業律師為您判斷。

 

三、結尾

婚姻中的柴米油鹽往往會磨損夫妻間的感情,如何在婚姻中找到和另一半相處的平衡,一直都是許多夫妻在婚姻中會遇到的課題。大家在分居前還是要謹慎思考,不要因為一時爭吵就負氣離家,法院通常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也是抱著「勸和不勸離」的態度,若還有機會重新修補關係中的裂痕,建議大家還是要好好珍惜這段能走上紅毯的緣分。

 

TOP